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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4章 血族蔷薇VS混血公爵(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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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诺解释道:“血族一般都居住在肯佩斯城里,就算偶尔去其他地方,也是需要向魔法教廷申报的。”

“所以,如果有肯佩斯的血族肆意伤害其他部族的人类,是会被魔法教廷各地分廷的魔法师,集体出动抓捕的。”

“而这个血族,也会被肯佩斯王城除名,无法享受各地上供的血液溶剂,血包,还有血仆。”

“这是各大人类部族,和肯佩斯之间的约定。”

人类和血族之间,有着非常微妙的平衡。

血族数量少而强大,人类数量多且弱小。

为了制衡血族天生强大的魔法天赋,人类之中天赋卓绝的魔法师,会自行组成魔法教廷,作为监察血族在人类世界行动的机构。

只要发现有血族违背了血族和人类之间的和平条约,该名血族就会成为魔法教廷通缉名单上的人。

同时他还会被肯佩斯王城除名,不再受到肯佩斯的庇护。

有了这个制衡的条约以及监察机构,也就是魔法教廷,血族才可以在人类世界,像是人类一般自由活动。

而人类,也不必再惧怕血族,而是可以和血族正常交易来往。

霍普斯补充道:“更何况我们还是血族骑士团的人,有蔷薇徽章作为标志,他们就更不用担心我们会乱来了。”

白曦的视线往后一扫,骑士团盔甲上,盾牌,还有佩剑上的花纹,上面的确有着非常明显的蔷薇花纹。

所以,这是正规军标志的意思嘛?

“血族骑士团也叫做蔷薇骑士团,我们都是效忠于蔷薇女王之下的骑士团。”霍普斯一脸骄傲地道。

白曦忍不住噗嗤一笑,心想,算了吧,蔷薇女王一千年才复活一次,他们平时就只是效忠于亲王的骑士团而已。

看来不管女王是活着还是“休眠”了,名号都能被拿出来用。

霍普斯看到白曦竟然在嗤笑,脸色顿时沉了下来。

“你笑什么?”

白曦收敛了笑意,解释道:“没什么,就是觉得,蔷薇女王的名号还挺好用的。”

“明明只是平时组建起来的血族骑士团,却可以打着她的名号四处行走。”

霍普斯一听白曦这话就不高兴了。

“你懂什么?我们是为了守护蔷薇女王而存在的骑士团。”

“你区区一介人类血仆,又怎么可能懂我们蔷薇骑士团的精神?”

白曦瞥了霍普斯一眼道:“我记得复活之后,血族的蔷薇女王是很强大的吧?又怎么会需要你们守护?”

霍普斯大声道:“再强大的人都会有虚弱的时候,我们的职责就是守护好蔷薇女王!”

白曦也懒得跟霍普斯争辩了,明明原主虚弱的时候,蔷薇骑士团却连她的血脉被夺走都感应不到。

说到底,他们也只会认始祖血脉,守护的只是始祖血脉罢了。

*

回程路上,白曦看到有好几个城镇,广场上都矗立着一个标志性的雕塑。

一个血族打扮的女子,正在和一个女巫打扮的女子对决,手中都拿着长剑。

女巫打扮的女子被刺中了胸膛,血族打扮的女子手中则是拿着一个魔药瓶子。新

上面还挂着一个牌子,《蔷薇女王与米希亚女巫的对决》。

白曦:“......”

这宿命对手般的感觉是怎么回事?

从原主的记忆来看,这两个雕塑似乎是有些典故的。

白曦开始从原主的记忆中搜寻着,关于这座雕塑的传说。

创世魔女米希亚,和血族的蔷薇女王,是死对头一般的存在。

原因就是魔女米希亚和蔷薇女王原本是好搭档,两人曾经在一起努力研制出不死魔药。

但是不死魔药只有一份,因为里面的成分都是世间罕见的药材,有些甚至已经绝迹了。

两人为了争夺不死魔药,展开了生死决斗。

最后蔷薇女王胜出,成功用月光剑杀死了米希亚,夺得了不死魔药。

创世魔女米希亚临死前,不甘心地对蔷薇女王施下诅咒。

服下不死魔药的人,将永远投身于黑暗,并且只能以鲜血为生。

从此蔷薇女王就变成了不老不死,昼伏夜出的血族,作为始祖血脉,她通过吸血初拥,繁衍出了众多血族。

血族的寿命很长,魔力强者可以活数百年到千年不等。

魔力弱者,也可以活一百多到两百多年不等。

蔷薇女王每隔一千年就可以通过转生复活一次,可以说是真正意义上的不死之身。

但或许是因为米希亚的那个诅咒的原因吧,蔷薇女王刚刚觉醒始祖血脉之时,魔力低微,任谁都能夺走她的血脉。

白曦忽然想到一个十分关键的问题,当初弗拉德在夺走原主血脉之后,并没有杀了原主,而是把原主囚禁起来了。

难道是因为,原主要是死了,被夺走的始祖血脉,也会跟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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