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半年后。>
初春。>
万物依旧萧索,蓝银草却爬满了山坡。>
一辆平平无奇的马车缓缓驶离诺丁学院。>
马车内,两个粉雕玉琢的孩子头碰着头,悄摸摸地说话。>
正是王九弦和小舞。>
小舞魂力达到20级,王九弦陪着她前往星斗大森林。>
听完王九弦的提议,小舞眼睛微微一亮:“九弦哥哥,你说我们不回诺丁学院了,就在星斗大森林的外围附近历练?”>
自从小舞知道王九弦是一只“十万年的老心机boy”,她对王九弦的称呼就变了,由王九弦变成了九弦哥哥或九弦哥,偶尔也叫声哥哥或者哥。>
王九弦顺坡就来,忽悠说:>
“小舞妹妹,在星斗大森林外围历练,我们的实战能力会提高的更快。”>
“我俩这天天对练,绝对不会想着伤害对方,自然不会出全力,没什么意思。”>
“一旦我们遇到真正的危险,没有人会压着实力跟你打。狮子搏兔亦用全力,更何况生死搏杀呢?”>
小舞眉头一皱。>
道理她是认同的,但最后那句狮子搏兔她就不乐意了。>
为什么不是兔搏狮子?>
王九弦:谁搏谁,你心里还没点“字母”数。>
挠挠头,王九弦嘿嘿一笑。>
这傲娇的小兔叽,还挺在意这些字眼?>
小舞嘟着嘴:“倒也对。”>
俩小人碰着头又说了半天。>
天色到了正午,小舞竟然靠着王九弦的肩膀上,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她梦到了妈妈……>
王九弦看着小舞时而快乐时而皱眉的侧脸。>
肉嘟嘟的小脸。>
想捏。>
便捏了。>
嗯?小舞迷糊抬头。>
王九弦呼呼装睡。>
路上还算顺畅,白天赶路,夜晚在就近的镇子上休息。>
诺丁城距离星斗大森林其实并不远,按照直线距离也就比猎魂森林稍稍远一些,但直线距离不一定有路。>
到了第三天的时候,马车就赶到了。>
车夫是诺丁学院的一位长期帮工,马车是学院的专用车,自然不用王九弦和小舞花一枚铜魂币。>
车夫把二人送到地方后,就直接返回了。>
学院本来要安排墨痕陪着王九弦和小舞,结果……王九弦以墨痕实力太菜为由随口打发了。>
武魂分殿的素云涛也被王九弦以同样的理由拒绝了。>
这大半年,只要王九弦整出一点事,立马扣到赫尔墨和萨维耶头上,客气都不带客气的。>
赫尔墨主教算是王九弦的半个师傅,已经完全佛系了。>
半个徒弟要坑你,你只能笑着让他坑,要不然还能怎么样?>
至于萨维耶的想法就微妙了。>
这王九弦十有八九能成就封号斗罗,最次也是个魂斗罗。>
到时候诺丁学院也是出了个封号斗罗的学院了,这边大势宣传造势一番,学院的地位还不立马水涨船高。>
他现在坑我,以后算不算《我跟某封号斗罗的两三事儿》呢?嘿嘿!>
视线重新回到星斗大森林附近的一处集镇上。>
这处集镇距离星斗大森林还有近百里的距离。>
小舞蹲在一个摊位边,满脸欣喜地挑着东西。>
挑了半天,她看中了一把小匕首,只有半柞长,杀鸡都难,更别提刺人了。>
不过,小舞就是看着喜欢,非拉着王九弦给她买。>
王九弦被磨得没法:“行,不就是一个银魂币吗?我出!”>
摊主咳嗽一声,吸引了二人的注意,才一板一眼地说:>
“小孩,我这匕首可是武魂殿创始人千道流大人亲自开过光的,一个金魂币,不二价!”>
开你妹的光……“你特么的怎么不去抢!”王九弦舌绽芬芳,喷了摊主一脸口水。>
想来,摊主被人喷一脸,也不是头一回了。>
只见他慢慢抹了一把脸,淡定无比道:“货卖有缘人,这位小姑娘就是这把小匕首的有缘人,1个金魂币,不多,不多。”>
“哥,太贵了,不买了!”小舞看了看小匕首,不舍地把小匕首放在摊位上,起身就要离开。>
看着小舞不舍的表情,王九弦咬了咬牙,从怀里摸出一枚黄灿灿的金魂币,递到摊主的手上:>
“买了,给你一个金魂币。”>
抓起小匕首,顺带摸了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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