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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琥珀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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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火里的县城教师家属小区,静谧明透,没有一丝尘埃,像枚用清水洗润过的大琥珀。星星垂着眼皮,琥珀凝固了声响,行人的鞋底轻若落絮。静水深流,晚风的水草,在楼群的梳齿里,招招手,摇啊摇。

晶亮透明的琥珀,会呼吸的琥珀,灯火橘黄,入心入骨的暖。晚归的人们,循着灯火的走廊,心念着芝麻开门的密码,轻启门扉扇叶。一窗窗灯火,点亮一家家温馨的日子,锅碗瓢盆交响曲里,春水暖暖。

林峰因为琐事,曾经匆匆穿行教师家属区,总是预先设防,麻钝了思绪,封固了眼睛,面无表情,恍若隔世。他就像是一枚被大琥珀遗落的小琥珀,假做不曾在此活过十年,假装是个失忆的过客。这枚伤心的琥珀,素面素颜,在原地等着他。他不来,琥珀不会老。

流暖的灯火,施了魔法,拖拽着林峰的脚踝,牵引他的目光。他还没来得及掸掉高原下来从头到脚的躁气浮尘,空着手,空着思想,像个离家出走被寻回的游子。这条他曾走过无数次的小路,舒柔地偎依脚下,不动声色,任他空空落落地回到生活的原点。

河水奔流,托举着喧腾的泡沫。久违了,隐于琥珀隐于尘世的小屋。久违了,醉过梦过情深雨浓百唤不回的往昔。

林峰依稀记得,老父亲从老家押车送来一套灰布面沙发,又带他到县城挑选了齐腿高的矮家具。站在小屋,王妮的脸上漾着幸福的波纹。她是个不懂挑剔不会埋怨的人,嫁鸡随鸡,林峰做的事,她都喜欢。她的大眼睛里,有无声的温良,胜过千万句情话。

她是个会过日子的好媳妇,心善手巧,望一眼行人的毛衣花样,回家就能织出来。邻居老太喜欢她喜欢得不得了,天天吃过晚饭,喊她到小巷坐着小凳,织毛活儿,做针线,母女一般。

林峰想,那时的他多像一枚带火的陀螺,只会上班,不会对人温柔,不会对人好,哪怕一句暖心的话都不会说。在王妮住院的日子里,想起一起走过的时光,想到王妮的好,林峰说了句疼怜的话,眼泪从王妮眼角淌了下来,淹没了整个尘世黄昏。

王妮和林峰母亲一样,有贤妻良母的品质。即便唠叨,也轻语呢喃。林峰时常伏在床上佯装小睡,听得享受。王妮走后,一次林峰母亲当着林峰的面哭了起来,这是他第一次看到母亲悲伤落泪。

那时候,王妮的目光总是把林峰望成一棵树。他就树一样根须潜滋,枝叶繁密。林峰日日自责自己是一根无能的木头,王妮的眼角淌出最后一滴泪时,林峰肌体的木头里渗出一枚绝尘避世的琥珀。他悲观绝望,这人世间的大琥珀,原就是一个大游戏场,她说走就走了,无论声嘶力竭,不管老泪纵横。第一次,林峰知道了人的脆弱渺小,第一次被掏成没思想的空壳,第一次蛛网的血管里流动粘稠的酸液。

她和林峰藏起了猫猫,回过头,他才明晓往昔的日子才是日子,今日今时皆为虚度。她的一倚肩,一轻语,如箭镞离弓,迎面攒心。

红尘就是一场雪,起和终,都是空。

上小学时,大字不识一笸箩的林峰,在当院饭桌上看到一页称骨算命的铅字纸。他按照自己生日,找到了对应的解说。脑子里深深刻下几个字:爱情的痛苦会伴你后半生。那时人小,他什么都不懂,只知道害怕,脑袋壳里瞬息就生出了烦恼的嫩芽。

小时候怕的,在兴致勃勃的日子里,还是来了。林峰不相信婚姻的宿命,结果老天因了他,伤害了她,兑现宿命的种子。人间百般愁,倾盆淋透了他,天要绝人之路,还要狠狠地说,这才够疼,才够你后半生。

两个人登山,抵达峰顶,只剩下一个,空若落谷。

日复一日的光阴,林峰在街边小摊吃咸菜喝粥,在尘世的街头行走,在咸腥的海风里望空双眼。

林峰回过家属区几次,望见门窗和那棵香椿树,脚步就缓下来,眼泪热了眼窝。

他真想敲敲门,看看以前的家里现在住的是谁,长什么模样。

他走进小巷,站在小院门口,等她温良又美丽地来开门。饭桌上,小鱼溢满香气,小虾新鲜光泽。

望着崭新的棕色油漆铁门,林峰拉回思绪,小屋内应该是小两口吧,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像那时年轻的他和王妮。

那时候,日子是日子,幸福是幸福,冲到了林峰的每根指尖,每根发梢。

那时候,大片大片的日光,裹着他们的笑声,往前走。

那时候,鲜花盛放,蝶舞莺飞,春风盈袖。

那时候,牵着王妮的手,满世界温柔。

如今,林峰在一枚高原的琥珀里修行,从骨血里,一根根拔刺。

缺氧的琥珀,迟钝了疼痛。

无论如何修行,他再也回不到最初的时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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