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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百五十三章 人之道,损不足以奉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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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十日,晌午。

今天是草原寒冬之中难得的一个大晴天。天上的太阳难得没有被阴云遮住,正努力放着光热,想要给下方寒冷冰封的大地送去一点温暖。

这种日子,正是出发狩猎野牛群的最好时日。若是平时,阿史那狼青必然要带着族中的勇士,去雪原深处寻找野牛群,让麾下最勇敢的精锐去单独搏杀雄健威猛的公牛。

但现在,阿史那狼青不得不带着整个部族,老老实实窝在王庭内,哪也不能去。一者最近正跟突辽国商讨结盟细节,暂时没空出去游猎、二者定北守备团就在西面虎视眈眈,阿史那狼青也没心思再去游猎。

忙碌一上午国事,从歇盹中刚刚清醒,阿史那狼青抬眼发现帐外一片明亮,他便知道外面已经放晴,早晨的阴云已经完全散去。这是个难得的太阳天,可已经年逾五十的突金国皇帝,却并没有从天上的阳光中感受到一点暖和。紧了紧身上的龙袍,随手又套上一件皮袄,阿史那狼青起身往外就走。

虽然仍然能夜御三女,虽然仍然能骑马开弓,虽然身体仍然壮的像头牛,但阿史那狼青心里清楚,自己的时日已经剩不下多少。对于这年复一年的冬日严寒,他明显不如年轻时熬得住。

衰老,生老病死人间四苦之一。并没有因为阿史那狼青最近刚刚登基称帝,成为人中极尊,就放他一马。衰老就像对待这世间所有人一样,按时来到阿史那狼青身上。

衰老既没有怜悯,也没有憎恨,更没有爱敬,就这么按时来,然后等着与死亡交班,完成在某个人上的使命。等待着下一个孩子的出生,等待着下一次上班。

阿史那狼青为抵御这严寒,不得不在身上多披两件厚厚的熊皮袄。内里穿着一件平周朝样式的皇帝龙袍,外面却披着两件又大又厚实的熊皮袄。阿史那狼青这身行头,怎么看怎么不像个皇帝。

虽然已经称帝,但阿史那狼青浑身上下除了那件当年从东平周抢来的,穿在他身上很不合体,不伦不类的龙袍,再没有哪儿能看出他是个皇帝。

其实阿史那狼青也想学着突辽国皇帝那样,做一套自己专门的龙袍。但龙袍做工复杂,他的突金国内,并没有女奴会做。在平周朝,除中神城内皇家织造局外,龙袍大多由江南织工精心制作而成。

当年入侵平周朝时,阿史那狼青一直谨慎进军。杀到双水江北岸时,当时由于东突辽骑兵皆不通凫水,为免出现意外,阿史那狼青并未敢越过双水江,入侵双水江以南。所以他也没能弄到会做龙袍的匠人和绣娘。

最终,阿史那狼青只在攻破东平周之后,从石康城的皇宫内,抢来几件皇帝龙衮。

阿史那狼青称帝登基之后,也只能先穿着当年抢来的龙袍。最近他一直在跟统万城交涉,想索要一些会制作龙袍的匠人。

虽然现在这件龙袍明显是给十几岁少年穿的,小一号龙袍。但阿史那狼青为凸显自己皇帝的尊荣,还是每天坚持穿上这件龙袍。

这件原本给东平周小皇帝做的龙袍,穿在阿史那狼青身上,就只能当个衬在里面的小衣,显得滑稽而可笑。

管他呢,只要凸显出龙袍前面的那条五爪金龙就行。

由于没有文人给阿史那狼青讲明这些皇帝礼节,所以阿史那狼青一直以为皇帝就得天天穿着龙袍。并不知道皇帝除了重要场合与祭祀这样的大事,平时都穿常服。

其实阿史那狼青当年若是在平周朝东面杀的慢一点,还是能笼络到不少文人给他效命。只可惜,他自从得到洪乡青之后,就以为得人,屠刀自此从未停歇,越杀越快,越杀越狠。连带那些软骨头想要投靠他的无耻文人,也一不小心全部屠戮殆尽。

所以到现在,东突辽虽然已经建国,但由于没有明确礼仪制度,怎么看都仍是个野蛮的草原部落。

但对此阿史那狼青也自有一套说法,他认为保持部落代代传下的生活习惯不变,反而能保持麾下兵卒悍不畏死,奋勇拼杀的血性。金狼骑兵就因为被那泼天财富和平周朝贵人奢靡的生活所影响,开始学着斗狗饮宴,纵情声色,战力才急剧下降。

披上熊皮袄,阿史那狼青从帐中走出来,先眯着眼睛扫视周围一圈。大帐旁边的护卫看到皇帝已经出来,立即凑上来,静静站到身后,小心拱卫。

阿史那狼青点点头,翻身骑上护卫牵来的一匹纯色突辽健马,打算像往常一样,先绕着王庭走一圈。

如今已是皇帝的阿史那狼青依旧保持着草原头狼巡视自己领地的优良传统,一天不落。

在阿史那狼青心中,非常看不起突辽国皇帝住在统万城内的举动。天天舒舒服服住在城内的平周朝,还不是被咱们住帐篷的给打得亡国。突辽国现在居然学起平周朝这亡国遗风,真是愚蠢

阿史那狼青心里想着,用不了几年,突辽国就会像平周朝一样,彻底衰弱下去。到时候,自己的后代便有机会一统突辽族,成为整个草原的呼图克大汗突辽语,拥有大地的大汗。

走着走着,阿史那狼青忽然觉着自己抓住缰绳的右手正在微微抖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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