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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六章 百战成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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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猪人一族的骄傲……”

“剑圣,风之冢!”

叶轼听了不由好奇:“听你话里意思,这风之冢在兽人帝国很出名?”

向阳光:“是的,风之冢出自最弱小的猪人一族,从小遭受其他族群的冷嘲热讽,他立志要变强,让外人对猪人一族刮目相看。”

“风之冢性格好战,并且实力强劲,四处挑战强敌,罕有败绩,他最大的爱好就是到各大部落竞技场,站上擂台,挑战当地强者,斩获各部落百连胜称号!以收集百连胜称号为荣!”

百连胜。

顾名思义,即是在竞技场与人擂台对决,连胜百场,即可赢得百连胜的荣誉勋章。

百连胜,不败战绩,这是无上的荣誉!

百连胜勋章虽然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勋章,却象征着无上的荣誉,对于崇尚力量的兽人而言,这是无价之宝,多少钱都换不来。

拥有百连胜勋章的强者,到哪都会迎来别人尊敬的目光。兽人境内每个部落的都有竞技场,如熊人竞技场,如狼人竞技场。

熊人竞技场百连胜获得的勋章是熊人标志的荣誉勋章。

狼人竞技场百连胜获得的勋章是狼人标志的荣誉勋章。

正常来说,获得一枚百连胜勋章,就已经足以令人倍感自豪。

但风之冢却是个另类,他喜欢收集百连胜勋章,为此他逐一挑战了各族群的竞技场,并且已经收集了三十多枚百连胜勋章!

要知道整个兽人帝国,大小族群也才几十个,风之冢已经足足收集了大半的百连胜勋章,一枚勋章是百连胜,三十多枚勋章就代表三千多场擂台赛中,无一败绩!

对于崇尚力量的兽人而言,风之冢,已然成了许多兽人心中的人气偶像,粉丝遍布各大族群。

被誉为……传奇剑圣!

叶轼深邃的黑色眼眸,目光闪动:“哦?为什么叫传奇剑圣呢?”

向阳光回答:“因为风之冢背景简单,无过多故事,很纯粹的一个猪。他的一生,不为称王,不为称霸,只为追求剑道极致!”

叶轼将目光放在台上的剑圣风之冢身上,发现这所谓的剑圣丝毫不像自己想象中的那样白衣胜雪,冰冷孤寂。

相反,看风之冢身强力壮,两个外翻的大獠牙,面貌丑陋凶恶,哪有一点想象中剑圣白衣翩翩的形象。

果然,兽人剑圣与人类剑圣是不能一概而论的……

毕竟审美观不一样……

台上,风之冢还在战斗,他已经连胜九十七场了,再过三场,他即可斩获狐人部落的百连胜勋章。

第九十八个登台的选手,吸引住了叶轼的注意,因为那是一个比蒙巨兽……

比蒙巨兽剑圣风之冢!

势必会是一场精彩打斗!

叶轼正准备拉着向阳光坐下来好好观看比赛,比赛却已经在不到五秒钟的时间内结束了……..

“刷”的一下剑光闪过,比蒙巨兽身首分离,竟毫无反抗能力的被当场秒杀!

叶轼被惊住了,这风之冢,这么强吗……

剑圣之名,果然名不虚传。

风之冢站在台上,淡然抹了抹剑刃血迹,环顾四周,朗声道:“下一个,还有谁愿与我一战?”

全场冷寂。

叶轼看着台上那血流满地的比蒙巨兽尸体,不由暗暗可惜,这比蒙之血浪费了啊。

“这风之冢实力这么强,应该没人敢上台与他一战了吧?”叶轼向身边向阳光问道。

向阳光摇头:“不,恰恰相反,在我们兽人的竞技场,从来不会有冷场发生……”

果然,不一会又有一兽人跳上了擂台,炙热目光的看着风之冢:“武者,以倒在决斗场上为荣!”

这兽人乃是黄金等阶,面对圣阶的风之冢自然是没有胜算,比赛结果也果然不出意料,这兽人秒败。

不过风之冢倒是没有取他性命,毕竟只是擂台对决,也并非一定得决出生死。

至此,风之冢已经连胜九十九场,还剩最后一场,再胜一场,他便可斩获狐人部落的百连胜勋章!

最后一场对决,自然是压轴的对决,不再是观众们自愿上场,而是竞技场举办方派出的压轴强者。

一手握巨斧的兽人上场,这兽人,披着兽皮,粗狂的头发随意扎着,身板魁梧,身上毫不遮掩的精悍气息……圣阶!

同为圣阶,这势必是一场龙争虎斗!

场上的观众沸腾了,没想到还能有幸观看到一场圣阶强者间的战斗,这对于崇尚强者的兽人而言,无疑是一大幸事。

握斧兽人外号地狱咆哮,也是绰绰有名的一大强者,出了名的彪悍。

擂台四周升起魔法护罩,将决斗场地隔绝了起来,否则打斗余波容易伤到观众席上的人。

比赛正式开始,剑圣风之冢与地狱咆哮战在了一起,剑光斧影交错,一时打得难分难解。

两人都是圣阶级别,在修为上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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