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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三章做个好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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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毒的不是女人,是这个世道。好在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捆在女人头上的绳子,稍微轻了那么一点点。所以我们聪明女人,千万别糊里糊涂地自己再去给人家送人头。职场黑洞也没这么坑的,知道吗?”这话让汪雪听得十分舒畅,仿佛全身上下所有的毛孔都在一瞬间全部张开。

她点点头,满脸都是钦佩。在她看来,黎芷媛虽然“年幼”,可看问题却十分精准狠辣。

下一刻,黎芷媛说的话,又让她五味杂陈了起来。

“你知道吗?以前待在老家的时候,那些所谓年长,见多识广的阿姨叔叔们总会这么说。当鱼,就得小心渔夫的钩网。做妖精,就得防备道士和仙家。当女人,就要遵从女人的本分。没出嫁前,好好听爸妈的话,出嫁后安心地给老公生儿育女。”

当一个白天一毛钱都不挣的免费保姆,晚上还得暖场的女佣。其实汪雪那时候也会这么想。如果自己这个时候出去工作,妥妥地每个月能挣好几万。

那个那个首富之女傅小小,那个那个高官之妻叶晓柔,不就能出来照常工作吗?

可人家投胎投得好,要不就含着金汤匙出生,要不就嫁了个特别体贴,又对老婆百依百顺的老公。这是命,得认。谁让她们没有投成这样的人家,也没有找个这么好的人家托付终身。”

刚刚还有些睡意的黎芷媛像是一只被踩了尾巴的猫,她高声叫了起来。“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我命由我不由听。别人的看法都是狗屁,你是谁只有你自己才能决定。

我不认命,决不认命。人活着总有一些值得坚持的东西。若是为了利益就可以屈从,那人和一头见到食物就去争抢的猪有什么区别。

正所谓,头可断血可流,但绝不可曲。金让人,银让人,理不让人。

所以我拒绝了很多富豪让我当情妇的提议,也有一些被我迷倒,表示愿意娶我当正房太太,我也没答应。

年纪一天天增长,虽然我创下了很大的家业。可我知道很多人明里暗里都在说,我不识相,是个大傻瓜。

我成了很多人眼里的大笑话。很多人都很不解,富人一桌饭,穷人十年粮。他们眼中,嫁给有钱人特别好。好多记者都来问我为什么不肯当有钱人的妾室或妻子。这样我就可以不用这么劳累。起早贪黑地拍戏,还得应付那些被我美色所迷,经常来捣蛋的男人。

我只是纯粹地认为,爱情是两个心意相通人的事,多一个人就不是爱了。我黎芷媛爱一个人是一心一意的,所以要求他回报我同样的爱。如果我得不到对方完整的爱,那我宁愿放弃。

曾经有人把我当成一只蚂蚁,想要碾死我。他以为我没办法还手,但没想到我却用了两败俱伤的方法和他拼了。我要在那美少年身上留下永不磨灭的印记。用尽全力地咬下去,咬得对方的手上露出了白骨。就像我以前在老家打死,偷吃我家里晾晒腊肉的秃鹫一样。不劳而获,贪心不足,都该死。

绝不束手待毙,就算要死,也要想让杀我的人付出代价。我可是有毒有刺的花,敢贸然摘我,一定会刺得对方鲜血淋漓。

我想落得今日这个下场,应该会被很多人嘲笑我笨。也有人会同情地说我傻。可如果要我自己说的话,我恨,可绝不悔。就算时光可以倒流,我还是会做出一样的选择。妥协屈从,迷失本心,那绝不是我。”

说完这话,黎芷媛彻底醉倒了。汪雪把黎芷媛扶到床上休息,却看到她床头边放着一本《资治通鉴》,那书正好翻阅到了《唐史》。上面还有着黎芷媛的批注。

真看不出来,外表那么随性的一个人,平日里给粉丝签名都是飘逸的行书。

可这会儿,她写出来的字却是端正挺直的行楷。似乎昭示着,这个写字的人,当时的心情是多么认真。

“那个长孙皇后,她的一生倒是圆满。都说她是男人梦寐以求的贤内助。我看也是。既生养了那么多孩子,又把老公的小三和婚外生子们照顾得那么好,简直是千古第一圣母。可她年幼时便丧父,被异母兄长长孙安业从家里赶出。小小年纪跟着哥哥两人一起去舅舅家讨饭吃。就算她的舅舅高士廉对她很好,从不有半分慢待。可毕竟她是姓长孙而不姓高。寄人篱下的生活,真是连喝口水都得记着别人的恩德。

嫁了人之后又得服侍公婆,跟着丈夫辗转流离。好不容易安定下来,来了玄武门之变。她和她的家族,压上所有砝码来帮助丈夫李世民打天下。一番刀光剑影,她终于当上了皇后,却呕心沥血地尽职,直到丢了自己的命。我去,这种叫圣人,叫吃饱了撑过的凤姐。

这不是我黎芷媛喜欢的风格。我黎芷媛要做,就要做个最自私自利的世俗人。我要我的丈夫只能有我一个女人。我还要嫁给他之后日日享福,否则我就不嫁了,免得嫁过去成了加强版凤姐。拼命工作,还把不该自己揽的工作都给抢过来。到最后,赔光了嫁妆,弄垮了身体,还被人以“无子”为理由,生生地弄了好几个小妾给老公睡。她还不能对老公的这种行为进行批判。

因为这是封建社会给男人的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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