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他初掌诺曼底公国的时候,就有意识地建立起了极为先进的税务机构和税收体系,对整个公国的领地的各种税收直接进行收缴。
从那时起,诺曼底的贵族们就形成了一个惯例,他们将自己领地里的各种税收特权和威廉交换,和威廉的税收机构进行合作,大家一起收取税金,并从中分利。
虽说和威廉的税收机构合作,需要交纳三分之一甚至是一半以上的税金——视情况而定,但和交给包税人和贵族大承包商人来说,这样做依旧非常划算。
交给包税人和大承包商,先不说他们能否有能力将税金收缴上来,就是那些收缴上来的税金,包税人们伙同官员也要先私吞掉其中的大半税金,上缴贵族手中的则寥寥无几。
威廉对于这种和贵族合作收税分利的模式也极为推崇,因为这相当于间接地收回了贵族们的部分税收和统治权利,对于提高王权,加强集权统治极为有利。
:
本章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