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活了晴雨的全部回忆;那是他的初恋,是一个充满荷尔蒙味道的春天……
晴雨记得,那年的春天,田坎里的蝌蚪,成群结队,不断的向岸上涌来,似乎它们只在乎这一件事;田坎边上,一个小孩蹲在地上,低着头观察水面,好奇的盯着那些蝌蚪,真想用手去摸一下头,是软的,还是硬的呢?
“晴雨,发什么愣呢?”一个带眼镜的龅牙,盯着晴雨发痴的眼神,大声疑问。
这个四眼,是晴雨初中同学,也是他的死党,算是他唯一的一个朋友,这天,他们俩个半无业游民,正在飘飘打着临工,赚生活费呢。
飘飘,其实是个酒吧,位于河西街头,算是整条街最大的娱乐场所;晴雨初中都没毕业,自然只能到处打工,他的目标是干大事,要干大事,需要完成原始积累,这不,正在积累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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