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没朋友。他的经历之奇,简直是超人想象。原本他都是一人带两亲兵上街巡逻,但现在,他不得不多带人手。
因为,时不时地,总会有勋贵家的小姐带人想要把他捉回家去拜堂!
人都说,榜下捉婿。
可到了富察明翰这里,他根本不需要去考什么状元,只要往那儿一站,就能引来各种的麻烦不断。
“明翰兄,那你为什么不找个文职?”
若是做了文职,就只需要在衙门坐馆办差,不用到街上抛头露面,自然就没了这些个烂桃花。
“乐小弟,不是为兄不想,而是,为兄不是那块料啊!”
富察明翰苦笑,他自小喜好舞蹈弄棒,想做个统军大将。至于学识,兵法韬略,他很在行,其他的,凡是跟行军打仗有关的,他都有所了解,至于别的,那些字他都认识,但若是组合在一起,他只要看一会儿,就一个头两个大。
“那为什么不进军营?”
“我想去啊,可是,家里的老祖宗不让!”
富察明翰只能苦笑,他虽然不是独子,也不是长子,但却是最得宠的。
长得太好看,自小就是长辈们的眼中宝,心尖肉。这等他大了吧,居然还是跟小时候一样,他能在步军统领衙门当差,已经是极力抗争的结果。
“唉,啥时候我能像太子爷一样,领军灭一国,该有多好!”
富察明翰各种的怨念啊,长得太好看,是原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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