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一定会通向藩切,量变才能引起质变嘛,你们觉得藩切会有多少这种长毛行尸?”>
“我突然想起来一件事,姓王的,你特么电光耗子呢?”>
“呃,没找到,”老王神情莫明尴尬,“那小崽子也特么不听我的啊,成天不是吃就是睡!”>
李沧厉蕾丝脸上是同病相怜的哀伤,>
“唉...”>
然后俩人互相对视,发现彼此眼中各有各的嫌弃。>
“...”>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电耗子、邱小姐、莉莉丝,这些玩意就没一个让人省心的。>
不过...>
总归都还比老王强点。>
邱小姐不听李沧的至少对厉蕾丝唯命是从,莉莉丝不听厉蕾丝的但视李沧为精神支柱——交换lay了属于是。>
李沧挥挥手。>
已经被巨量口水涂得挂了浆的长毛怪眨眼之间成了邱小姐尸兄妹的口粮。>
相比于李沧彻头彻尾的‘利欲熏心’,厉蕾丝肯定是理智的。>
“你想去?这下面地形对我们不利,最好能找到老巢,把它们引上去...”>
“这个一会儿看情况再说,”李沧搓搓手,“起码是个二阶段,想想就让人兴奋,而且很有可能是成群结队的,啧~”>
老王无限卑微:“所以,大雷子你能给我刷个状态么,我手腕子好像是断了。”>
“...”>
疗伤完毕,老王还在心不甘情不愿的咕哝,“妈的,老子还以为世道变了,藏了几百上千年的小可爱们终于肯出来见见世面了——行尸就该死,居然胆敢冒充老子的童年梦想!”>
厉蕾丝欲言又止。>
李沧则选择不留情面的正面打脸,>
“雪怪如果真的存在,至少应该在有雪的地方,没记错的话,前面那个城市叫藩切,特么的越南南部地界儿!”>
“啊这,”老王振振有词,“那不是离尼泊尔挺近的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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