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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0章 回神大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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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险异为雄奇,以荒诞为瑰丽,以蒙昧为睿智,表现出新疆各少数民族文学童年期所特有的天真和幼稚,具有疏简朴野,离奇怪诞的美学风格。”[10]这种风格尤其是那些顶天立地的神话英雄形象更是亦人亦神亦兽,放射出一种怪诞美、野性美的异彩。这主要是因为原始人类在很长的时期内与百兽相与而居,不能自觉地把自己区别于动物。另外,在图腾崇拜时期,由于人类自身的脆弱,于是把保护自己的希望寄托在原始宗教幻化出的神祗和有奇异功能的怪鸟异兽身上。如在维吾尔族神话《乌古斯传》中,苍狼引导乌古斯可汗出征,英雄乌古斯可汗的形象是“腿像公牛的腿,腰像狼的腰,肩像黑貂的肩,胸像熊的胸,全身长满了密密的黑毛。”新疆地区神话的这种怪诞美,既符合艺术美的普遍原则,又有自然美、社会美的一般特点。

(四)鲜明的民族性和浓厚的地方特色

在新疆地区神话中,民族性和地方特色表现得最为明显。新疆地区各民族总是将自己不同的自然风貌、风土人情、生活方式、心理特征等包容在优美神奇的神话传说中,构成情调各异的民俗画和风景画,呈现出在特定历史、宗教背景下的文化形态,从中渗透出鲜明的民族性和浓厚的地方特色。

以哈萨克族、维吾尔族和塔吉克族为例,从宏观上看,这三个民族的神话表现出截然不同的文化形态。如哈萨克族神话,无论是在创世神话中,迦萨甘被视为创世主,部落保护神,还是在自然神话中的畜牧保护神,都与哈萨克人的游牧生活有关,反映出哈萨克先民强烈的部落意识,在本质上呈现出一种草原文化的特质。又如维吾尔族神话,在经历了多种宗教漫长的更迭之后,适合于精神统治和农耕文化的伊斯兰教在维吾尔族中占据了绝对统治地位,这也就决定了维吾尔族神话有别于其他民族神话。在《女天神造亚当》等神话中,明显看到“真主赐给泥人以灵魂”和“因河水断流,农作物无法耕种”等情节,反映出伊斯兰教和农耕文化对神话的影响。从整体上看,维吾尔族神话呈现出农耕文化或绿洲文化的形态。再如塔吉克族神话。

塔吉克人祖祖辈辈生活在雄伟神奇的慕士塔格山下,特殊的自然环境赋予塔吉克神话一种独具的冰山般的神奇魅力。慕士塔格不仅是一座闻名于世的冰封雪山,还是一尊主宰塔吉克人的神灵。英雄鲁斯塔木惩治邪恶,建功立业。塔吉克族神话是真正的冰山神话,呈现出独特的冰山文化特质。从微观上看,在哈萨克、维吾尔和塔吉克的神话中,因图腾崇拜、风俗习惯等明显的差异,使其在民族性和地方特色上大相径庭。如在族源神话中,哈萨克族的图腾是“苍狼”和“天鹅”;维吾尔族是对“狼”尤其是对“神树”的崇拜,而塔吉克族更多的是对“冰山”和“神鹰”的崇拜。呈现出三个民族明显的差异。如火的观念,在哈萨克神话中出现有“火娘娘”奥特阿娜的形象。哈萨克人崇拜火,认为火是家庭的恩人、明灯,是有生命、灵性和某种神奇的力量。

在塔吉克族神话《光明与黑暗》、《祖哈克与魔鬼》中有不少关于火的记叙,从中可寻觅到故事化了的拜火教教义的痕迹。另外在生活习俗中,塔吉克族的传统节日“皮里克节”(灯节),实际上是借火求福,赞美崇拜火,在发生日蚀月蚀时,婴儿降生时,埋葬死者时,火都扮演了不可缺少的重要角色。从中可以看到哈萨克与塔吉克族对“火”的观念上有些相似,而维吾尔族略有不同,在他们的神话中很少有“火崇拜”的传说,尽管有迎亲归来“跳火”的遗风和“奥特拉西”驱鬼祛病的迷信活动,但大都带有袄教的遗迹,他们对火的重视远远不如对太阳、月亮、星辰甚至植物和盐的崇拜。

总之,回族神话与新疆地区神话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不仅表现在上述诸方面,还有其他方面的差异,如保存方式、文化构成,这里就不再一一赘述了。带着这些差别,回族神话与新疆地区神话犹如两股溪流,各自沿着自己独有的渠道奔腾向前,尽情展示着自身的存在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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