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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宝霖:袁崇焕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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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历来学者所不取,这里不再论列。袁崇焕父子鹏墓的碑文是构成袁崇焕籍贯藤县说的新材料,是需要辨一辨的。《袁崇焕籍贯考辨》说:

据署有“崇焕、崇灿、崇煜”三人名字,光绪二十三年重修的(袁崇焕父子鹏)墓碑,碑文载袁氏“嘉靖初年至广西”这是袁崇焕祖籍广东东莞,籍贯广西(藤县)白马乡又一有力佐证。

该文所引碑文,其误有二:

一、袁崇焕兄弟次序排列错误。袁崇焕在《天启四年三乞给假疏》中说:“臣自万历四十六年以公车出,初叨一第,即授令之闽,离家今七年矣。七年中,臣之嫡兄崇灿丧矣,嫡叔子腾丧矣,堂兄生员崇茂育于臣父为犹子者,今丧矣。(略)止一幼弟崇煜,少不谙事。分明是长崇灿、次崇焕、季崇煜。

二、袁氏嘉靖初年至广西,误。[民国]《东莞县志》卷六一、《平南县志》卷一六、《藤县志》卷二三,都记载袁崇焕父子鹏始从东莞往广西。袁子鹏卒于天启四年(公元1626)七月初五日(见袁崇焕《天启四年初乞终制疏》)。嘉靖初年至天启四年,已超过一百年,袁子鹏死时,尚有“少不谙事”的第三子崇煜,可见袁子鹏决非得寿百龄,如果袁氏“嘉靖初年至广西”是指袁子鹏往藤县的话,则袁子鹏死时,非一百二、三十岁不可,而且在百龄之时还能生季子袁崇煜,这是有可能的吗?[民国]《东莞县志》卷六一《袁崇焕传》明确指出,袁崇焕“年十四随祖世祥、父子鹏往粤西”,考袁崇焕生于万历十二年(1584),袁崇焕十四岁,即万历二十五年(公元1597)。袁世祥、袁子鹏从东莞往藤,是在万历二十五年。可见碑文所谓“嘉靖初年至广西”是错误的。墓碑重修于光绪二十三年(公元1897),距袁子鹏之死已有二百七十一年,时代悬绝,未可尽信。而且记载袁崇焕兄弟的次序及袁氏迁入广西的时间皆误,这个重修的墓碑,岂能作为袁崇焕籍贯广西藤县的“有力佐证”呢?金庸先生认为袁崇焕是广东东莞人,这是正确的。

甲、袁崇焕自己说是东莞人。

东莞县水南乡有三界庙。天启七年(公元1627)七月,魏忠贤使其党论袁崇焕不救锦州为暮气,崇焕乞休,回到东莞水南,水南父老重修三界,袁崇焕作《重修三界庙疏文》(有碑,在水南三界庙内,碑高三尺,阔一尺五寸,文十七行,行四十八字,楷书。)疏文有云:“予里中崇奉三界庙”,“吾乡居俗俭而朴”,“适予请告以还,同乡诸父老青衿合谋为一乡之善事,首以庙请。”末署“天启七年腊月十八日,钦命巡抚辽东山海等地方提督军务加从二品服俸兵部右侍郎都察院右佥都御史里人袁崇焕谨撰”。庙既在东莞水南,碑又立于庙内,袁崇焕疏文中的“予里”、“吾乡”、“同乡”、“里人”之“乡”与“里”,必指东莞水南,袁崇焕自署“里人”、即是说自己是东莞水南人。

袁崇焕《募修罗浮诸名胜疏》开头说:余有山水之癖,即一邱一壑,俱低徊不忍去。故十四公车,强半在外,足迹几遍宇内。而罗浮洞天,去余家不下四十里,竟无暇盘桓其中,殉外忘内,余之罪也。去冬,余告归,方谓筑室其中,为终焉之计,未抵家而明主促之再出,络绎道路,雨旬席不暇暖,又塞上征夫矣。

又《募修罗浮诸名胜跋》中有云:

夫以隔四十里之名山,不能一效其(按:指幕友李云龙)款款。

若天清气朗,在水南翘首北望,罗浮诸峰,依稀可见。袁崇焕距罗浮四十里之家,必在东莞,绝不会在千多里外的广西藤县。

乙、袁崇焕的同僚、下属、好友认为袁崇焕是东莞人。

崇祯元年(公元1628)四月,命袁崇焕为兵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督师蓟辽登莱天津军务,有司再三敦促在东莞家乡的袁崇焕上道。是时休致居家的翰林院编修陈子壮(与袁崇焕同榜进士)约梁国栋、黎密、邝瑞露及崇焕幕宾邓桢、梁稷等十九人在广州举行盛大的饯别会,会上,各人赋诗送别,并由赵□(黑暗武器按:左“火”右“享”也)夫绘成《袁督师督辽饯别图》,各人将所赋的诗写于图右,由邝瑞露(按:邝露的初名)题曰:《东莞袁崇焕督辽饯别图诗》。陈子壮是崇焕的同科进士,“明进士题名碑”也有他的名字,他当然见过载明崇焕是广西藤县籍的登科录之类的文件,他让邝露在“袁崇焕”之上冠以“东莞”二字,分明在饯别会上之人认为崇焕是东莞人。邝露的从兄邝湛之(按:邝露字湛若,湛之当是其从兄之字)是崇焕部将,战死于辽东。邝露与崇焕幕宾梁稷是好友,他当然知道崇焕的籍贯,所以径题“东莞”。

黎密的饯别诗,有句云:“罗浮*动征轮,岁月功名日转新。”是说袁崇焕从“罗浮”来。区怀年的诗说:“仙人窟宅自罗浮,入世还推第一流。”点明袁崇焕的家在“罗浮”,两人诗中的“罗浮”,不是实指罗浮山。东莞紧邻罗浮山,故前人往往以“罗浮”借代东莞。如永历元年(公元1647)张家玉在东莞道滘乡起兵抗清,围增城时战败投野塘而死,邝露的《二臣咏》诗自注云:“王师败绩,粤东又陷,公(按:指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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