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护士来安抚。
结果却没想到,何言第一次缝合,就给人一种十分熟练的感觉。好像他已经缝合过无数次了一样,针与针之间,十分流畅,丝毫不拖泥带水。
这让那些护士们对何言更加崇拜了。
何言年轻,帅气,医术高超。不骄傲,不会的技术就虚心学习,而且天赋惊人,一点就通。
惹得大家一致认为,何言去学中医简直就是在浪费人才,如果他的精力要是能放在西医上,绝对能够取得比顾宁医生还要高的成就。
对此,何言心里多少还是有些无奈。
看样子,大家对中医的偏见还是存在的,真如秦主任说的,不会因为他救过一个狂犬病人就让所有人都对中医改观。
不过这都无所谓,不管是中医还是西医,能治病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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